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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 中奖了,但过期了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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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长眯着眼睛看了片刻。

反问道:

“你拿这份医疗记录的目的是?”

被告律师笑说:

“证人杨军刚才提到,原告杨安妮女士5年前和母亲发生了车祸。

正巧。

她们当时被送往救治的医院,就是我们象州县第二仁民医院,而这就是她当天医疗记录。

当时。

其母亲大出血。

医院紧急动用血库中的A型血,为其母亲输血。

遗憾的是。

因其伤势过重。

其母亲还是不幸离世。”

说到这里。

被告律师才冲杨安妮低了下头,默哀道:“很抱歉提及你的伤心事,杨女士,但这很有必要。”

接着。

他继续高声说:

“医院在为其母亲输血的同时,杨安妮女士因轻伤,所以也需输血。

我院发现她是B型血。

于是调用血库中的B型血进行救治。

之后。

在外工作的杨军先生收到消息,第一时间赶来医院。

因血库B型血告急。

我院工作人员要求杨军先生现场为女儿输血,杨军先生同意了。

可在血型匹配阶段。

我院发现杨军先生也是A型血。

我院工作人员考虑到,夫妻二人皆为A型血,不可能生出B型血的孩子,随即告知杨军先生,杨安妮女士并非其亲生女儿,并提议杨军先生去做亲子鉴定。

至于他后来有没有去做亲子鉴定

我院就不清楚了。

但我院在五年前,就已经尽了告知义务。

根据我国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二二二条规定:医疗事故的有效诉讼期为3年。(ps:审核请注意,该段法律条文为作者虚构,请注意甄别,切勿一刀切进行封禁)

显然。

5年前的事故,已经让杨军先生知道了女儿非亲生的事实。

现如今。

已经超过了3年诉讼期。

因此。

起诉无效。

考虑到五年前杨安妮女士尚未成年,根据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三三三条规定:监护人有告知未成年子女事实的义务,不得隐瞒欺骗。

因此,杨军先生在五年前得知该事故的同时,视同他已经告知未成年的杨安妮女士,但期间杨安妮女士并未发起诉讼,故:杨安妮女士的诉讼期同杨军先生一同过期。”

此话一出。

水友们全都懵逼了。

“什么鬼?我怎么没听懂?”

“我大概明白了,这就像保修期,杨军知道真相的时候,他在三年内有权提起诉讼,但过了三年就没法起诉了,也就是过保了。”

“因为杨军有义务告诉未成年子女,所以视为安妮五年前也得知了此事,所以安妮也过了三年诉讼期?”

“我尼玛!对面这律师有点东西啊!”

“坏了,一个不注意变大逆风了?”

“......”

庭审现场。

江辰毫无反应。

只因为这一切,都在计划之中。

审判长沉吟片刻,看向杨军:“证人杨军,被告律师说的是真的吗,请你诚实的回答我。”

杨军如鲠在喉。

他张开嘴。

却发不出声音。

得知真相的杨安妮也是头脑空白,她呆滞的望着父亲,见对方一直不说话,绝望道:“爸,他说的是真的吗?五年前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不是你亲生女儿了?”

听见女儿的责问。

杨军难过的浑身发抖。

他似是用尽全部力气,才低下头,咬牙道:“对不起...爸不敢告诉你,因为爸只有你一个亲人了,爸怕你去找你亲生父母,离开爸...那样的话,爸活着就没奔头了...”

字如雷霆。

狠狠地劈在杨安妮头顶。

她一个踉跄,抓住桌子支撑身体,陷入了沉默。

证人席上。

几人全都慌了。

所有人都以为。

这场官司轻松就能取胜。

可谁都没想到。

杨军早就知道女儿非亲生的真相。

如此一来。

胜负就将颠倒了。

审判长翻看着那份医疗记录,和同事小声讨论几句,这才道:“原告,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证言来看,被告律师说的属实,你在五年前遭遇车祸时,你的父亲就已得知你非他亲生的事实,但当时他并没有提出诉讼,而且没有如实告知你。现如今,你和你父亲都过了诉讼期,法庭只能驳回你们的起诉请求。”

这句话。

瞬间抽空了杨安妮的所有精气神。

她瘫坐在椅子上。

低着头。

小声道:

“对不起,给你们添麻烦了。”

审判长通情达理道:“别内疚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。”

就当审判长举起法槌。

决定宣布,判定起诉无效时。

江辰却道:“审判长,请等一下。”

“原告律师,你还有什么话要说?”

审判长高举着法槌,不解的问。

这明摆着必输的官司。

你还想挣扎吗?

所有人都好奇不解的盯着江辰。

只见当着所有人的面,江辰站起来,微笑道:“我方申请,将原告杨安妮,改为原告杨安妮。”

啊?

被告律师呆住了。

你搁这搁这呢?

审判长也有些不明所以:“原告律师,你说的意思我没太明白。”

江辰便看向证人席上的女孩道:“现在,坐在证人席上的杨安妮,是我的原告委托人,”接着又看向原告席上的杨安妮道:“而坐在原告席上的杨安妮,是我方的证人。”

闻听此言。...

直播间的水友们都不明所以。

“杨安妮换成杨安妮?啥意思啊?”

“我也没明白,江大律师的思绪太快了,我跟不上。”

“换个原告...能有什么好处?”

证人席上。

一家几口也摸不着头脑。

皆捏着下巴思考。

此举有何意义?

唯独被告律师略一思索,想到了极可怕的事情,镇定沉稳的表情瞬间崩裂,变得惊慌失措道:“反对!审判长!我反对!这不符合规定的程序!”

也在这时。

三个审判员神色一震。

他们也悟了!

卧槽?

还能这么玩?

审判长道:

“被告反对有效。原告律师,你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法院规定。”

江辰却微笑道:“审判长,象州县第二仁民医院被起诉无法避免,就算您反对了,但过两天,还是原班人马再对薄公堂。与其如此,倒不如提高效率,当庭解决,对吗?”

审判长想了想,觉得也是,便道:

“被告反对无效!同意更改原告!”

听到这话。

被告律师的表情瞬间绝望了。

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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