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六章 脱臼(1 / 1)
沈哥的精神主要还是放在屋子里的战况上面,对我的要求一点也没放在心上,笑着说:“干嘛要请假?你生病了?”
我摇了摇头,说:“我要去外地几天。明天你见到老师就说我生病了,再帮我写一张请假条,好吗?”
沈哥一听我要出去,还是去外地,马上精神就来了,注意力一下子移到了我身上,她目光兴奋的望着我,说:“你要去哪玩?我和你一起去吧!”
我笑着摇了摇手,说:“我不是去玩,去是办事。”
沈哥显然不信,撇了撇嘴,说:“和我还要编借口啊?我又不是你爸妈。你带我一起去嘛。我保证不会告诉别人的。”
我一看到她这样的眼神就知道继续和她认真解释也没用,想要改变她的主意另辟蹊径,于是,指了指屋子里的战况,说:“带你去也可以。但只有你能帮我请假,也只有你能帮我写请假条。要是你也陪我去了。到时候谁帮我们请假呢?你难道打算让你爸妈明天去和老师说吗?”
果然。
当我把矛头指向了里面的两大高手的时候,沈哥郁闷的叹了一口气,说:“好吧。那我不去了。”
我看到她眼中的失落,刚想安慰,又发现她手腕上的一块手表的指针不走了,拍拍她的手,笑着说:“把手表摘下来。我帮你修一修。你的表不走了。”
沈哥看了一眼表,不咸不淡的把手表摘下,然后,赛给了我,说:“送给你了。”
这还是沈哥第一次送我东西。
这么随意的吗?
我忍不住有点吃惊,又看了一下手表,稍稍检查一下,想要帮她修好以后,还给她,但见这手表里面原来有一条裂缝,里面精密的结构少了几个零件,早已坏了,说:“原来坏了啊。那你干嘛还戴着?”
沈哥没和我解释,只是对我笑了笑,又耸了耸肩,表现出一副无奈的神色。
我看到她还在在意不能跟我去外地这件事,眼中的失落难以掩饰,把手表藏好,拍拍她的手,说:“真的啦。我这次出去是有很重要的事。回来给你带礼物,好不好?”
一听礼物,沈哥的郁闷登时烟消云散,终于表现出了一个她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有的反应,激动地眼睛都亮了,笑着和我说:“好啊好啊!这可是你说的。你可不能忘了啊!”
我重重的点点头,拍拍胸口,说:“我保证不会忘。”
沈哥也点点头,刚要继续把目光落回屋子里的战场,她突然似是想起了什么,对我尴尬一笑,说:“请假条怎么写啊?一会你能教教我吗?”
我抹了一把冷汗,笑着点了点头。
第二天,我一大清早就离开了沈哥家,离开以前,我教她写会了请假条,并教她怎么装病,让灭绝师太再写一张请假条,然后,再通过模仿老师太的笔迹,把我那张请假条的字也签了。
等到教完这些离开的时候,我感觉整个人的良心都在受到谴责,好像我把沈哥这个小天使变成了小恶魔一样,从此以后,我的头上就会被安上一条带坏女孩子的罪名。
可我现在急迫的要离开,没时间去考虑那些了。
如果因为这件事,死后真的要遭到阎王爷的惩罚,多加一条罪行,让我掉入十八层地狱,那我也认了。
大丈夫嘛,就要敢作敢为,带坏女孩子算什么,我上一世还把男孩子也带坏呢,甚至,把自己都带坏带歪了。
离开沈哥家以后,我先回了一趟家,从老妈那打听了一下老爸的车票时间。
现在去海城必须乘坐火车,现在还没有网上购票的方法,一般情况下,想要坐火车,都是提前去买票的。
所以,老爸离开的时候,都会把具体的乘坐时间通知家里人。
老妈说:“10点20分吧。儿子,你问这个干嘛?那时候你不是在学校上课吗?”
我赶紧笑着点头说了一句:“对啊。替我给老爸问好。”
然后,我像是一阵风一样冲入房间,把里面7000多块钱都塞进了书包,再随手拿起一个桌子上被我妈吃了一半的馒头,跑了出去,说:“妈。这三天我中午不回来吃饭了。也不去你厂了。我都在沈哥家里吃。晚上也别等我了。三天以后见。”
老妈望着我离开的背影,欣慰的说:“这孩子。学习这么用功,以后一定能考上清华吧。”
然后,我就消失在了老妈的视野中。
等到我的身影再出现的时候,已经来到了一家衣帽店。
这是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家店,平日里都是卖的儿童装,因为,价格比较便宜,比大型商场要便宜大概一两成左右,所以,生意一直都挺好。
老板瞧见我来了,还以为我也是和正常的客人一样,对我不理不睬,只是在往我的身后瞄啊瞄。
因为,他很清楚自己的服务对象是谁,名义上是要卖衣服给儿童,其实是卖给大人,儿童喜欢穿什么衣服不重要,重要的是家长的口味。
我瞧见他脸上对我不屑一顾的目光,就立刻想起了上一世我妈对我的态度。
在其他方面,我的老妈是真的堪称完美,她是我在世上最爱的人。
可至少有一件事,不只是上一世,就是我现在重生的这一世,依旧无法忍受老妈的地方。
那就是我的头发,也就是发型。
在我现在的这个时代,其实从《潇洒走两回》开始,我身边的各种小孩和大人的穿着以及发型都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。
如果是这首歌没有传过来以前,那我身边的人还都是地地道道淳朴的村民,大家平时逛街的衣服和在工厂干活,或者田地里种庄稼穿的差不多,甚至,很多人的衣服上都还有泥点。
那现在,这种情况下已经很少见了。
至少,在我来到这条购物街的时候,我身边的大人和孩子都已经开始注意着重了,穿的衣服不能算时髦,却已经相当整洁了。
至于头发,男人和男孩变化不大,最大的变化是女孩和成熟的女人,甚至七八十的老太太也开始赶潮流,只要有条件,每隔三五个女人我都能看见一个流着爆发头的。
因为《潇洒走二回》的那个磁带封面上,女歌手的照片上,人家就流着这样的发型,相当非主流,却显得很精神,一传入我们这里,就被大众接受了。
而这时,南岛的四大天王歌手也开始逐渐把个子的磁带带进来,我这几天上学的时候,都能看到好几个男同学开始故意把头发往两边分开,梳着一个中风,以为自己是郭服城呢。
而我最不能接受我妈的这一点就是,她从来不允许我留除了平头以外的头发,因此,从小到大,我就一直都是小平头,要么就是光头。
要不是我的头发长得比较快,很多和我接触的女生甚至都会怀疑我是少年老成,意思是,我还没变老呢,就已经秃了,偏偏唯独没有变强。
这位老板现在看待我的眼神就是这种心态,就和我妈在看待我的头发时的心情一样,我的想法是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想让我留什么发型。
此时,我明明已经在店里转来转去,开始迅速挑件衣服和帽子了,老板却还是像没瞧见我一样,对着门口张望,似乎笃定过一会,一定会有某位大男人或者大女人从外面进来,和他兴致勃勃的聊一会天,然后,才会正是开始给我的老爸或者老妈挑我穿的衣服的环节。
直到我把一顶军帽,一件黑色的羽绒服,以及一双儿童墨镜全部从万千衣服中挑选出来,放在柜台上,说:“老板。多少钱?”
这位老板才终于反应过来,收起刚才对我的轻视,尴尬一笑,擦了擦汗,指着外面,用尽量和善的语气,说:“小朋友。你三样很贵的。尤其是羽绒服,要一百多呢。你妈妈或者你爸爸呢?”
我一瞧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是什么想法,挺起胸膛,拍拍肚皮,说:“我一个人来的。你说。多少钱。我买了。”
她显然还是不太相信一个只有一年级的小屁孩,能突然掏出至少200左右的现金,因为,在我这个年代,小孩子的零花钱普遍都是一毛,两毛,能有一块已经是家庭条件很好的了,要有一百那更是万众瞩目了,一下子掏出200的小屁孩,她估计想都不敢去想。
老板呵呵一笑,捂住了嘴,说:“小朋友。要213块呢。但我看你这么想要,就算你200吧。你快去把你爸爸妈妈叫来吧。”
我懒得和她解释,神秘一笑,啪的一声响,把两张老人头拍在她的窗台上,说:“不用了。”
然后,我就发现她的嘴大的可塞进两个鸡蛋,再然后,她就痛苦的捂住了嘴,惨叫起来。因为,嘴长得太大,脱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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