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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我写诛仙,必然畅销天下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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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子,笔墨纸砚取来了。”双儿动作迅速,很快就将文房四宝取来,办事就突出一个效率。

“走,去书房。”

李长歌领着双儿朝书房走去。

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出书了。

进了书房,双儿把东西放到书桌上,好奇的问道:“公子,你要做什么?”

“写小说。”李长歌边说边坐了下来。

双儿和黄蓉的反应不一样。

于她看来,李长歌乃是文武全才,她已经把李长歌视为崇拜的对象了。

自家公子,那可是人中龙凤,不逊于任何人的。

“公子写的小说一定不同凡响。”双儿微微颔首,笑着说,“不过公子,你要写什么小说?”

还是我的好双儿信任我……李长歌笑道:“我这本小说,名叫诛仙,讲的是一个凡人和命运抗争,修真成仙的故事。”

“凡人?和命运抗争,修真成仙?”双儿好奇不已,她哪里听过这个啊,这个社会,那些文人写的小说,大多都是歌功颂德皇帝,不然就是给江湖高手拍马屁的。

“公子,你握笔的姿势不对,应该是这样。”

公子为何握笔的姿势如此怪异……双儿急忙给李长歌纠正错误。

“而且公子,你的字也太丑了吧。”

李长歌哪里会写毛笔字啊,毛笔他用着根本不习惯,何况前世自从大学毕业以后,就没用过笔,当然,另外一种笔另说。

“我来讲,双儿,你帮我写?”李长歌说。

“可以呀公子。”

双儿很是乖巧的坐到椅子上。

“公子,你讲吧。”

“咳……”

李长歌清了一下嗓子,朗声道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!”

“这世间本是没有神仙的,但自太古以来,人类眼见周遭世界,诸般奇异之事,电闪雷鸣,又有天灾人祸,伤亡无数,哀鸿遍野,绝非人力所为,所能抵挡。”

“遂以为九天之上,有诸般神灵,九幽之下,亦是阴魂归处,阎罗殿堂。”

“于是神仙之说,流传于世……”

“方今之世,正道大昌……其中尤以‘青云门’、‘天音寺’、和‘焚香谷’为三大支柱,是为领袖。”

“这个故事,,便是从‘青云门’开始的。”

……

当李长歌在写诛仙的时候。

他昨夜在凤仪院作出那首诗已经传遍了整个龙门镇。

当然了,这首诗词的传播力度如此之大,搞的尽人皆知,凤仪院的妈妈桑当居首功。

为了给天水仙哥造势,妈妈桑昨晚就命人将诗印了几千份,开始在龙门镇四处散播。

此时大街小巷,人们口中传颂的皆是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……”

这诗词,自然也是传颂到了德云客栈之内。

客栈内,无论是文人雅士,还是江湖豪客,都对这首诗赞不绝口。

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。好诗,好湿啊……”

“当真是千古名句。”

“此诗一出,让无数赞美美人的诗词,全都黯然失色。”

“不知是何人做此诗词?当真是才华横溢,我定要结交一番。”

……

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……”

黄蓉拿着纸张,看着上面的诗词,如遭雷劈。

这诗也太妙了吧。

能做出这种诗的人,定然是一个大才子才对。

呵呵……可要比我那文盲东家强多了。

想起李长歌赢自己的那些银子,黄蓉就感觉不爽至极,间接性的动不动就开始怼李长歌。

天山童姥看了看这首词,也是微微吃惊。

“刀刀,你年纪小,不知这诗词的妙处。”黄蓉说。

姥姥我当你奶奶都绰绰有余……天山童姥对黄蓉翻了一个白眼。

“我年纪虽小,但也知这诗词绝妙之处。”

“哦?说来听听?”黄蓉打算调侃下小孩子。

天山童姥道:“第一句,以云、花两物为隐喻,比喻妙人之美……”

黄蓉和天山童姥俩人开始展开对这首诗词的讨论和理解。

过了半响,黄蓉感叹道:“不知是何人做的此诗呢?可惜呀可惜,居然是给一个青楼女子做的。”

天山童姥小脑袋猛的点头,“可惜,太可惜了,若是给我做的,那便极好。”

“你个小丫头,哪里配的上这种诗词。”黄蓉立即反驳,“配我才最好呢。”

俩人内卷起来。

……

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……”

邀月念着诗词,心绪澎湃。

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不向往甜甜的爱情。

即便是邀月这种江湖大佬女强人也不例外。

她是为情所困,为情所伤,才变成了现在这般古怪性格。

看到这首诗词,她似乎想起了某人。

若是这首诗词是我心爱的人为我所做,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。

“如此佳句,可惜是为一个青楼女子所做,实在可惜,可惜……”

怜星叹息摇头。

邀月道:“这首诗词是何人所作?”

怜星道:“据说是一个青楼的客人。”

邀月道:“将他找来,让他也为我姐妹赋诗一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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