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丑爷的不祥预感(四更求鲜花,求收藏!)(1 / 1)
在李良他们还在开会的时候。
哥谭市郊区的荒废大楼里。
小丑正躺在沙发上,百般无聊的拨动手中的匕首。
舌头不停在舔着嘴角两边的伤口。
周围的小弟看见他这幅样子,都不敢将目光抬起,生怕和他对视之后,被一刀捅死。
“都布置的怎么样了?”
小丑一边吐气,一边讲话,声音有点让人恶心。
“我们已经控制住了一个巡逻队,制服都脱了,等明天换上衣服,咱们就能混进警察局长出殡的队伍里。”
一个中年小弟恭敬的说着。
“很好!奖励你一个匕首!”
小丑嬉笑着,将匕首插入了中年小弟的肚子。
“啊……呃……”
中年小弟刚刚叫了一声,就被小丑捂住了嘴巴。
“嘘嘘嘘!现在可是晚上,你这么大声音,被蝙蝠侠听见怎么办呢?”
小丑另一只手开始摆弄起他的姿势。
“把左手放在这里,轻轻的按住伤口,对对!你做的很好,这样血就不会流出来了!”
说完。
他抬起头看向站在房间里的黑道成员。
“有谁知道,我们明天要去干什么吗?”
“去……去警察局长的葬礼杀市长。”
“没错!”
小丑露出一个笑容,嘴角的疤痕让他看起来非常恐怖。
“这显然是个很困难的任务不是吗?
所以我要挑选这里最合适的人和我一起去,有谁想要报名吗?”
他忽然指着角落里的一个黑人小子。
“嘿!你怎么样,我给你一颗手雷,把它塞进那位市长先生的嘴巴里,然后看着它爆炸!”
闻言。
黑人小子打了个哆嗦。
他想拒绝,但是又不敢拒绝,只能在心中默默乞求上帝,让自己回到没有加入黑道的时候。
说实话。
在哥谭市混黑道的其实并不全都是暴徒。
在几年前。
黑人小子和绝大多数人,都是很快乐的街溜子。
他们没事欺负欺负流浪汉,向学生们讨要一点生活费。
每天都过得很满足。
然而。
就是某天晚上,一个身穿黑色皮衣,头戴黑色面罩,打扮得就像个神经病的人忽然出现。
只要他们晚上在街上溜达,就会被这个神经病暴打一顿,然后丢到警署门口。
不少兄弟和帮派大佬都出了事。
随后的一段时间里。
哥谭市就莫名其妙的出现了各种怪人。
有把自己打扮成稻草人的。
有矮了吧唧长得像企鹅的。
最恐怖的。
就是面前这个正在帮助自己朋友按压伤口止血的小丑!
他装成死人,来到了这里。
在自己老大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把他给捅死了。
紧接着,他就变成自己老大了……
昨天他杀死了警察局长和法官,又冲进了慈善晚会,把几个富豪给杀了!
明天他还要去杀了市长!
该死!现在混黑道都这么疯狂吗?
黑人小子越想越害怕,双腿不由得就颤抖了起来,裤裆也渐渐湿了一大块。
“哈哈!我喜欢你,尿裤小子!”
小丑动作滑稽的鼓了鼓掌。
可就在这时。
一个年轻人却忽然举起了手,神情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。
“我,我想报名明天的行动!”
听到这话。
小丑也愣了一下,不过他很快就笑了起来。
“噢!真是个勇敢的小子,如果明天你安全回来,我就让你做这个帮派的老大!”
“真的?太棒了!”那个年轻人开心的我了握拳头。
不过。
小丑这时露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。
他朝那个年轻人招了招手:“嘿小子,过来,给你个考验!
这是你们帮派原来的二当家,你把他杀了,证明一下你的胆量怎么样?毕竟明天可是去杀市长呢!”
年轻人接过小丑递来的匕首,走上前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中年人。
没有犹豫,手起刀落,二当家瞬间就去见了大当家。
“哇哦!”
小丑挑了挑眉毛。
“对了……让你当帮派老大,这些人会服你吗?”
年轻人笑了笑,指着地下断气的中年人。
“会的,他是我爸爸!”
……
凌晨。
小丑和刚刚当上帮派老大的杰克,穿着警察制服,来到了哥谭警署。
让小丑有些吃惊的是。
他的老朋友,吉姆探长居然没有出现,反而是一个东方面孔的年轻人在指挥着一切。
“是因为昨天的事情太严重,所以换人了吗?”
杰克开口给自己大哥解释:
“不是这样的,这个东方小子是个国际刑警,好像是来协助调查跨过洗钱案的。”
闻言。
小丑一边舔着嘴角,一边冷笑起来:
“换了指挥更好,这样我们就更容易混到出殡队伍中了!”
可是。
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。
黑暗中,忽然猛地传出几声狗叫。
一个叼着烟斗的年轻人牵着狗慢慢走了出来。
满脸狐疑的看着两人。
“你们应该刚刚过来的警员吧?跟我来,我带你们去登记!”
不知为何。
小丑看着这个年轻人,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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