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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丑爷的不祥预感(四更求鲜花,求收藏!)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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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李良他们还在开会的时候。

哥谭市郊区的荒废大楼里。

小丑正躺在沙发上,百般无聊的拨动手中的匕首。

舌头不停在舔着嘴角两边的伤口。

周围的小弟看见他这幅样子,都不敢将目光抬起,生怕和他对视之后,被一刀捅死。

“都布置的怎么样了?”

小丑一边吐气,一边讲话,声音有点让人恶心。

“我们已经控制住了一个巡逻队,制服都脱了,等明天换上衣服,咱们就能混进警察局长出殡的队伍里。”

一个中年小弟恭敬的说着。

“很好!奖励你一个匕首!”

小丑嬉笑着,将匕首插入了中年小弟的肚子。

“啊……呃……”

中年小弟刚刚叫了一声,就被小丑捂住了嘴巴。

“嘘嘘嘘!现在可是晚上,你这么大声音,被蝙蝠侠听见怎么办呢?”

小丑另一只手开始摆弄起他的姿势。

“把左手放在这里,轻轻的按住伤口,对对!你做的很好,这样血就不会流出来了!”

说完。

他抬起头看向站在房间里的黑道成员。

“有谁知道,我们明天要去干什么吗?”

“去……去警察局长的葬礼杀市长。”

“没错!”

小丑露出一个笑容,嘴角的疤痕让他看起来非常恐怖。

“这显然是个很困难的任务不是吗?

所以我要挑选这里最合适的人和我一起去,有谁想要报名吗?”

他忽然指着角落里的一个黑人小子。

“嘿!你怎么样,我给你一颗手雷,把它塞进那位市长先生的嘴巴里,然后看着它爆炸!”

闻言。

黑人小子打了个哆嗦。

他想拒绝,但是又不敢拒绝,只能在心中默默乞求上帝,让自己回到没有加入黑道的时候。

说实话。

在哥谭市混黑道的其实并不全都是暴徒。

在几年前。

黑人小子和绝大多数人,都是很快乐的街溜子。

他们没事欺负欺负流浪汉,向学生们讨要一点生活费。

每天都过得很满足。

然而。

就是某天晚上,一个身穿黑色皮衣,头戴黑色面罩,打扮得就像个神经病的人忽然出现。

只要他们晚上在街上溜达,就会被这个神经病暴打一顿,然后丢到警署门口。

不少兄弟和帮派大佬都出了事。

随后的一段时间里。

哥谭市就莫名其妙的出现了各种怪人。

有把自己打扮成稻草人的。

有矮了吧唧长得像企鹅的。

最恐怖的。

就是面前这个正在帮助自己朋友按压伤口止血的小丑!

他装成死人,来到了这里。

在自己老大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把他给捅死了。

紧接着,他就变成自己老大了……

昨天他杀死了警察局长和法官,又冲进了慈善晚会,把几个富豪给杀了!

明天他还要去杀了市长!

该死!现在混黑道都这么疯狂吗?

黑人小子越想越害怕,双腿不由得就颤抖了起来,裤裆也渐渐湿了一大块。

“哈哈!我喜欢你,尿裤小子!”

小丑动作滑稽的鼓了鼓掌。

可就在这时。

一个年轻人却忽然举起了手,神情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。

“我,我想报名明天的行动!”

听到这话。

小丑也愣了一下,不过他很快就笑了起来。

“噢!真是个勇敢的小子,如果明天你安全回来,我就让你做这个帮派的老大!”

“真的?太棒了!”那个年轻人开心的我了握拳头。

不过。

小丑这时露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。

他朝那个年轻人招了招手:“嘿小子,过来,给你个考验!

这是你们帮派原来的二当家,你把他杀了,证明一下你的胆量怎么样?毕竟明天可是去杀市长呢!”

年轻人接过小丑递来的匕首,走上前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中年人。

没有犹豫,手起刀落,二当家瞬间就去见了大当家。

“哇哦!”

小丑挑了挑眉毛。

“对了……让你当帮派老大,这些人会服你吗?”

年轻人笑了笑,指着地下断气的中年人。

“会的,他是我爸爸!”

……

凌晨。

小丑和刚刚当上帮派老大的杰克,穿着警察制服,来到了哥谭警署。

让小丑有些吃惊的是。

他的老朋友,吉姆探长居然没有出现,反而是一个东方面孔的年轻人在指挥着一切。

“是因为昨天的事情太严重,所以换人了吗?”

杰克开口给自己大哥解释:

“不是这样的,这个东方小子是个国际刑警,好像是来协助调查跨过洗钱案的。”

闻言。

小丑一边舔着嘴角,一边冷笑起来:

“换了指挥更好,这样我们就更容易混到出殡队伍中了!”

可是。

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。

黑暗中,忽然猛地传出几声狗叫。

一个叼着烟斗的年轻人牵着狗慢慢走了出来。

满脸狐疑的看着两人。

“你们应该刚刚过来的警员吧?跟我来,我带你们去登记!”

不知为何。

小丑看着这个年轻人,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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